welcome to 贺初开's blog...

October 200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公告


我的分类(专题)

日志更新

最新评论

留言板

链接

搜索


Blog信息




小资料:中国司法考试历程
贺初开 发表于 2007-10-19 19:52:48

小资料:中国司法考试历程

  1995年前,法官、检察官由法院、检察院直接提名报同级人大任命。

  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通过并实施。根据两法规定,两院系统开始分别建立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即规定通过考试者方能提请人大任命为法官、检察官。法院系统1995年、1997年、1999年进行了三次考试。检察系统亦举行了三次。

  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规定考试取得资格才能申请执业。

  此后,1988年、1990年、1992年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1993年以后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2000年7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初审《法官法》、《检察官法》的修改草案,部分委员建议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法官法》、《检察官法》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有关部门也提出了同样建议。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再次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通过的两个法律分别增加一项规定,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部门负责实施。

  至此,我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

  迄今为止,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已进行五届。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主页:
    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