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楼] 发表于: 2007-03-13 14:26 作者:寒夜相随
40033 ? [主持人]:网友小小狗在法治论坛提出了一个问题:我想问问苏院长,什么时候规定申诉再审案件有一个合理的期限?最高法院将有什么举措来切实解决申诉难的问题?能否为申诉当事人设立一个与最高法院法官直接在网上沟通的便民措施? [09:55:43]
40034 ? [嘉宾 苏泽林]: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情况确实存在,有案多、人少的问题,也有个别法官审限意识不强的问题,还有一些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应该说,我们法律对再审案件是有严格的期限规定的,但是对审查、申诉、复查是多少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最高法院根据法律的精神,要求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院已经向全国人大提出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建议,对再审制度进行改革,主要是在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确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把法律原来规定的五种情形根据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细化申请再审理由,符合这些理由的应当立案进行审查、再审;第二,进一步明确法定的时限,这个法定时限包括两个,一个包括审查申诉案件的时限和进入再审以后再审的时限,也包括当事人申诉的有效时限;第三,进一步明确再审的审级,就是说再审案件由哪一级法院管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民事法律修改也即将提到日程,最高法院已经抽出人力对这个问题着手起草配套的司法解释,我相信,今后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解决。 [09:57:22]
40035 ? [主持人]:您说到民诉修改的问题,据我了解有一些学者目前有这种建议,一审二审加上再审为三审制,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09:57:48]
40036 ? [嘉宾 苏泽林]:立法问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问题,审级制度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至于采取两审终审制好还是采取有限的三审制好,这是法律问题,这要取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这个问题的态度。 [10:02:29]
40037 ? [网友 侃晕你]:苏院长,建议立案庭在中国法院网公示处理的案件,强化人民法院的宣传。
人民法院宣传力度不够,做了很多事,宣传不出去。另外,这样做,也可以给当事人以法律的信心。 [10:02:51]
40038 ? [网友 小小狗]:能否尝试在网上建立供申诉当事人与最高法院法官直接沟通和交流的途径和平台?
这个问题再请苏院长回答,好吗? [10:03:03]
40039 ? [主持人]:小小狗网友还问到:能否为申诉当事人建立一个与最高法院法官直接在网上沟通的便民措施?我扩展一下这个问题,咱们不说最高法院法官,申诉当事人与申诉的法院能不能建立网上的联系?通过网上的渠道反映问题进行沟通,这样是不是可以节约双方的资源呢? [10:03:04]
40040 ? [嘉宾 苏泽林]:建立人民法院与诉讼当事人在网上直接沟通的平台,应该说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也是最高法院近年来正着力研究解决的一个问题,利用现代网络手段来减轻当事人的诉率,提高司法效率,应该说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减少诉讼成本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规划准备加强对四级法院的沟通,我们的设想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在自己所在的地区递交申诉或申请材料,法院可以在网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直接转为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解释。我想在两三年内,有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
40093 ? [嘉宾 苏泽林]:
回答网友[感谢新月]的问题: 苏院长,我是一名地方报纸的记者,采访中,我们涉及到很多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但出于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老百姓有冤难申,请问怎样才能将这些问题日后反映给您?
感谢这位记者同志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果你在今后工作当中遇到有什么难题需要向我反映,可以直接给我写信,也可以给我发邮件,我的邮件地址是:GFSZL@sina.com,我会认真处理你所反映的问题。 [10:21:59]
40105 ? [嘉宾 苏泽林]:
回答网友[白玫瑰]的问题: 苏泽林副院长,为方便老百姓信访工作,最高法院有没有想过在中国法院网上开通建立实行远程申诉全国涉诉信访信息网络的打算?
你提的这个问题,我们正在规划,准备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政府网或者是中国法院网来构建远程涉诉信访和立案系统,解决当事人申诉难、申诉不便的问题。至于构建全国涉诉信访和立案网络,由于东西部地区发展条件差异很大,可能还需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10:28:10]
看到领导诚恳的互动,感觉真诚解决问题的态度是有的,期望能快些。
来源:法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