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公安 刑警 盘问 失主 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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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4年5月15日上午
地点:陈棣刑警大队
询问人:黄XX 记录人:戴XX
被询问人:王XX
问:你的姓名?
答:我叫王XX 男 21岁 1983年9月25日生
汉族 初中文化 打工 超威鞋厂
家住:XX省XX市南城县里塔镇后田村
暂住:陈埭镇横坂村一出租房
电话:13505992310
问:我们是XX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现依法向你了解一些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反映,不得隐瞒、歪曲事实,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知道了。
问:你于2004年5月14日晚,你的租房是否有被盗窃?。
答:有的。
问:你是如何发现的?
答:是村巡逻队发现的。我的同事邱XX告诉我的。说我的租房被偷了,我就马上到租房。然后,发现小偷已经被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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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走了,带到巡逻队部。我就到了巡逻队队部。
问:你到出租房后发现你被盗何物?
答:煤气瓶。该煤气瓶已经放回了租房了。
问:你到巡逻队干么?
答:巡逻队问我是否有丢失其它物品。
问:你到巡逻队发现小偷时,那小偷的精神状态怎样?是否有异常?
答:我发现有两名小偷,那两名小偷很害怕的样子,精神状态我不清楚,是否异常,我不清楚。
问:你到巡逻队有多长时间?
答:四五分钟。
问:你在巡逻队四五分钟期间,你是否有看到有人对该两名小偷采用暴力行为?
答:两名穿迷彩裤的男子(巡逻队员)用警棍朝该一小偷,也就是刚刚同我坐在车上的男子(清清明)打,打他的脚。超威鞋厂的保安,也是该厂的电工,用警棍也是打汪清明的手臂。
问:当时现场有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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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两名穿迷彩裤的男子(巡逻队员);超威鞋厂的保安,(也是电工);房东的儿子(具体姓名不清);一名本地男子(30来岁),其他我不清楚。
问:在这四五分钟期间,你是否有对该两名小偷有暴力行为?
答:没有。
问:在这四五分钟期间,另一名小偷(OO后打)在干什么?
答:该两名小偷一付手铐铐在一起,铐连在一起,都在巡逻队部房间里。
问:你是否认识那两名小偷?
答:不认识。
问:你在巡逻队期间(四五分钟),是否有看到有人对另一名男子(小偷),也就是汪XX的同伙采用暴力行为?
答:我在场时,我没有看见。
问:你以上所讲属实?
答:属实。
问:以上笔录给你看过,与你所讲是否相符?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讲的相符。
王XX
2004年5月15日
电脑录入者注明:OO为辨认不清的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