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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6 19:39:52
杨贵永律师承办的典型期货纠纷案例

       2005713日,杨贵永律师代理周女士就期货交易纠纷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上海普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周女士拿到了60多万多元的赔偿。这是一起因网上期货交易而引发的纠纷。

 

 ●  武汉融利期货经纪公司海南营业部在代理李女士进行期货交易期间,采用开、平仓双向收取保证金、私下对冲、吃点、透支交易等违规手段,诱使李女士不断追加保证金,扩大交易规模,致使损失由60万元逐步扩大到530万元。杨贵永律师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接受李女士的委托,最终为李女士挽回损失380万元。

 

   罗女士在金鹏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期间,金鹏公司违背“一户一码”的期货交易规则,实行混码交易。杨贵永律师接受罗女士的委托,在该案审理时,在全国期货审判实践中首次提出了判定经纪公司是否存在私下对冲应遵循“一一对应”的原则,即应根据交易品种、交易方向、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交易数据是否相符来判定。该观点得到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支持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支持。

 

 ● 河南省南阳粮油公司诉中国中包期货经纪公司挪用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案,杨贵永律师代理本案原告南阳市粮油公司,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均判决中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赔偿南阳粮油公司期货交易保证金损失120万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果品食杂公司作为海南中商商品交易所的非经纪公司会员,在进行橡胶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时,海南中商商品交易所单方面干预市场交易,将前者的空头仓单头寸视为投机头寸限期平仓,致使无法实物交割,造成损失3000万元。杨贵永律师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果品食杂公司的委托,代理其进行诉讼。最终和解结案,挽回损失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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