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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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有能力的律师
董建农(游客)发表留言于2006-3-31 14:34:38
寻找有能力的律师办案! 发自:董建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逸成东苑小区14楼22层2206号
事由:北七家电话局在我的月电话费记账单中错记了1000多元。后来,局长同意扣除440元话费后立刻给我开通电话。我没有同意因为造成了我620万元的经济损失。律师办案成功后可获得20%-30%的工作费。电话:82420334 董女士
一、案情介绍:
2005年1月25日是我第二次交电话费。我拿着第一次交过费的收据对其中一项名叫"信息费"的题目向电话局说明"我不清楚这是什么费,能不能给我一张明细账单看",电话局回答:就是叫信息费,没有明细账单。我坚持"我需要检查帐单上的信息费账目,弄清楚再付费"。事情就这样僵持下来。之后我通过网络自己查找,终于找到了话费一项并查出电话局对我的账单记录不正确,多出了1000多元。我把这个情况通知了电话注册人请他通知电话局减掉这个费。但电话局不接受我的意见并在3月26日这天停止了电话机使用。直到5月10日经电话注册人通过关系找到了电话局主任肖俊明后才拿回了电话费的明细账单并交给我。经我核对帐目,确认了账单记录的错误:其中750元话费没有帐、另有550元是因电话局记录我打国际长途时间计时不正确。情况是我用同样一张A4纸传真发向世界各地用应用时是6-8秒完成,而帐单上显示的时间非常乱,有30秒,60秒,最多的达到90秒,这样就把电话费附加了很多,因为国际长途电话费每分钟付费要比国内长途付费高出10倍到20倍。
由于我从事的是人类生命的研究,需要经常与世界通话,如果没有准确的话费记录,我将会每年在电话费一项付出大量的不清楚的帐。因此我坚持把账单查清楚后再付费。几天后,263网站打来电话通知我确实有440元的话费没有帐。5月28日,电话局主任肖俊明来电话通知我可以减掉440元话费付费后立即给我开通电话。但是对这种解决方法我没有接受。因为只减掉440元的记录错误不是正确的解决方法为其一;极为严重的是:自从3月26日电话局停止了我的电话至今天已经近3个月。这段时间的电话停机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个损失费应由电话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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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的损失如下:
1、我从2004年12月24日开始到2005年2月20日向中国与世界共发出1万多份新闻信件与传真件,上面注明的电话联系号码均为89753114。电话停机使成我和客户之间失掉了联系。如果不停机,这段时间正是我应收到社会反馈的最有效时间。按照每天最低的反馈率千分之一计算,我每天应收到10份反馈(每份500元)。从3月26日停机至今已88天共计损失44万元。如果拖延赔偿时间,每拖一天就要再加进一天的损失费。
2、我向世界40多个国家发出了传真件,由于电话停机向外界报空号给我的科研成果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坏。为挽回影响继续我的事业的交流,我必须向接收到我的信息的40多个国家与全国各省市发出广告告示,说明我与各界失掉联系的原因。按照国外报纸每版广告最低付费1万美元的标准,应付40万美元的广告费。国内每个广告按平均付费5万元的标准,60多个城市应是300万元,总计要付出620多万元人民币的广告费才能向外界做一个小规模的解释。因为这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信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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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付律师费方法:
    按照打成功的费用的20%-30%即是打下100万元支付律师费2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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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志发表留言于2006-2-5 9:51:54
如果该伤者也是厂里职工,厂方也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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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工仔在厂打架问题
LAT(游客)发表留言于2006-1-18 9:37:43
如果打工仔在上班时间发生打架事件,造成有人受伤,请问,厂方是否有责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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