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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A公司差欠B公司货款,因B公司逾期两年未向A公司追索,B公司丧失胜诉权。现A公司公告将A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转入C公司,请问:B公司(债权人)通过追认A公司转让其债务的行为有效,是否可重新确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获得诉讼时效。
 

我认为不可以,债权债务转移自然包括抗辩权的转移.

 

我同意第二楼的观点!!!

 

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只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三种。另外,根据司法解释有关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仅能依靠债权人与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或者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盖章签字后,才能重新获得法律保护。所以,B公司的债权只能通过向C公司进行催收或者签订还款协议予以保护。
 

还可以看看《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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