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页   1 跳转 查看:270

[求助]请求答复

[求助]请求答复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是个刚刚结婚的女士,结婚前和老公购卖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是写老公的名字的,贷款合同也是老公的名字,首付我付了其中的二分之一(但老公已定借条给我,借条是婚前写的)。但是现在房产证还没拿到手,请问这套房子在自然的情况下(即所有资料不作任何修改),我现在有没有拥有房子的权利。
 

[求助]请求答复

您没有房屋产权
沈永锋 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浩律师事务所1998年-2008年) 十年诚信品牌  法律服务专家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18号现代交通商务大厦2406室 
电话:51098192
http://www.88lawyer.com
 

请问律师,老公的贷款是我们俩一起还的,房产证也是在婚后拿的,房屋产权到底是以购房合为准还是以房产证为准?针对我以上说的情况,我应该怎么样才能拥有产权呢?如果双方离婚,那么我的应得利益是哪些呢?

 
1  /  1  页   1 跳转

版权所有 中国律师网络联盟法律论坛  法律桥  Sitemap

Powered by Discuz!NT 2.1.202    Copyright © 2001-2008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 0 query. 沪ICP备05006663号
返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