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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有抽逃出资罪这条规定的,但实践中是否有那么严格,
比方,A公司注册时是以借款的形式打入50万做注册资本,验资后随即取出归还,
自己再打入10万作为运营资金,当然自己的帐可以做平,但银行的帐就没法做平,
要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没出什么意外,年检是否可以通过?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
被工商发现抽逃出资,工商会怎么处理?? 要是公司在运营中因为资金跟不上而
被人起诉,这个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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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离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30 238:41编辑过]
大概回复如下:
民事责任:在抽逃的数额内承担责任,即在被宣告破产时,发现有抽逃行为,你需在以个人财产补齐所抽逃的数额。
行政责任:处抽逃额5%——10%罚款。
刑事责任: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10万至50万元以上损失的或虽未达到该标准,但使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经营或有多次抽逃被处罚二此以上,将被追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谢谢~~
不过好象和我的问题还是有点距离~
那位“过来人”可以相告~~~
我也很想知道这方面的问题,我现在也面临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