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註銷公司事宜
律师 : 好,我現在的情況很無助: 我有一個香港的親戚01年用我.同一個上海人的名義在上海開了一間服裝公司做服裝的零售,我占股份90%那個上海人占股份10%.但是我同那個上海人都只是幫他出個名字沒有出過任何銭,所有的手續同經營都是由我的香港親戚辦理的.當時我們3方都沒有簽訂任何文件. 現在因為公司虧損所以結業,想將上海的公司註銷,但是因為我的親戚同那個占股10%的上海人關係變壞所以對方拒絕簽名註銷公司.所以我親戚就沒有辦法,也沒有報稅了,將公司帳號的銭取出來就沒有理他. 我想問一下: 1,我親戚這樣做的話對我有什麼不好的後果嗎?比如說會有什麼法律則任嗎,會被稅局起訴嗎? 2,我能通過法律的途徑要求那個上海人簽名同意註消公司嗎?那要怎麼做? 3,公司章程規定註銷公司要全體股東通過,我想要是我先改公司章程為公司註銷要80%以上股份的股東通過再註銷公司這樣可以嗎? 4,我同親戚商量說想去註銷公司他讓我去冒那個上海人簽名,但是我沒有做,我想知道如果我這樣做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呢? 5,難道我就沒有辦法註銷公司了嗎?你能給我一個好的建議嗎?我因該怎麼做才好呢? 問題愚蠢.有勞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