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关于股权的限制性约定问题
朋友B掌握着不可量化的社会资源,我与朋友A想邀B共同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比例为“我:A:B=6:3:1。B没有资本金,我与A商定共同借资给B作资本金(共同分摊,无利息),拟约定:公司成立满一年时,B以红利偿还该借款。在B未偿还完借款前,冻结B的那部分股份权利。如公司没有达到预定的第一年经营目标,则我与A撤销与B的借款合同。B在公司所占的股份由我与A收回,平均分占。---三人中仅B在公司任职,我与A不参与经营管理。B的工资不受合同影响。此约定可否?是否是所谓:期权?
不知我说的清楚不?请各位不吝指教!
先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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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0 9:36:3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