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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切 :如果不参加股东会,法人是否有...

急切 :如果不参加股东会,法人是否有...

因为我跟公司签了不在享受公司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今天收到公司的通知,如果不参加股东会,则做弃权处理。
请问公司这么决定是否合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8 9:21:25编辑过]

 

你的问题有冲突,所以希望先澄清一下。

1、你和公司签了不再享受公司权利义务的协议?协议内容是什么?

2、你收到公司的通知,如果不参加股东会,则做弃权处理。并问公司这么决定是否合法。从你的问问题的方式来看,你的真实意思是想参加公司的股东会的。那么你签上述协议的意思是否是真实的呢?
 

谢谢!
1。协议内容
我手中股份归公司所有,我不在享有公司权利和义务。基本内容是这些。
2.我真实意思是不想参与此公司任何事务。但是担心此股东会作出的决定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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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看我以前penck的帖子,就明白了。
 

penck你好,你和公司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司不能从股东手里回购股份,除非是因为发生减资等法定事项,并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才能生效。

因此你从法律上来说仍是公司的股东,仍有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权利。但是如果你接获公司的会议通知,却不参加,是应该被视为弃权的。只要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具有法定票数,还是可以通过任何决议的,当然也包括对你不利的决议。

你以前的贴子没见到过。如果对上述解释还有问题,可重贴一遍。
 

我认为你的说法有点错误
1.当初我们是平等协商的情况下,签的这份协议.可以说是内部协议.
2.如果股东1/2的表决要求你全额负责公司债务问题,那么你是同意,还是??.法律也不会认为这个是具有合理性.
 

让我笑一下先。哈哈,哈哈。

1. 协议不是只要平等协商就是有效并能生效的。某些情况下,未履行法定要件的协议是不能生效的。如上所述,你协议如果只是内部签署,就还不真正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2. “如果股东1/2的表决要求你全额负责公司债务问题,那么你是同意,还是??.法律也不会认为这个是具有合理性.”。最后一句话可是你自己说的。法律不决定一项事情的合理性,它决定的是事情的合法性。如果公司的决议从形式上到内容上都是合法的,那它就是合法的。如果你要否决它的效力,你只能以它违法为由主张它无效,而不能以它不合理作为理由。而且主张它违法的举证责任也在于你。当然你可以说公司要求某个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违反公平原则,可是这是因为你的这个假设太极端了,不现实嘛。具体事项需具体分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 10:28:34编辑过]

 

人生处处是陷阱,看来我们都必须要去学习法律,否则一不留神,就会好事变坏事!
不过还是谢谢大德兄!
我现在很不想参与公司经营,跟法人他们合作。我在一张没有受让人的转让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公司拥有一份,我自己没有拿此份合同。如果走正规渠道,势必要把此项合同声明无效(这张合同跟上面所说是不同的),然后进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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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关于股东会的问题请教大德兄,
1.公司重大决定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决定或者、1/2以上通过。
2.如果股东们采取对某股东不利的决定,某股东通过什么途径进行它违法举证。
 

参与一下。
1、公司重大决定事项的表决程序在公司章程中肯定有表述,包括什么是重大决定事项。如果没有,就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也就是在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程问题上,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股东会决议对某个股东不利的话,我觉得可以从两个方面否决:一是决议的内容本身违法(比较少见):二是决议程序违法,比如没有按照章程的规定通知股东参加,参加股东会的人数(表决票数)不足章程规定的有效会议人数(表决票数),或者决议的表决票数未达到章程规定的有效决议的表决票数等等。这些在公司股东会的相关记录上都应当有的。
 

根据公司法,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章程等事项,需要2/3的股东批准。其他事项的决定,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通常来说,公司对一般事项会选择1/2的股东批准作为法定票数。你公司的股东表决以多少比例为准,请参见公司章程中的具体规定。

其他股东如果有对某股东不利的情形,最为有利的方式就是可以主张股东会的召开不合法、表决不合法或者决议内容不合法。前两者都是程序上的,后者是实质上的。以你的例子来说,如果公司在召开股东会前未向你发出任何通知,而且如果你所持的票数足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决他们的决议的话,那么会议的召开就是不合法的了。具体事项还是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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