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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担任版主?(章程之二)

如何申请担任版主?(章程之二)

欢迎各位法律人积极参与本论坛建设,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请担任版主。

版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律志愿者。愿意无偿提供法律知识咨询,因此应当拥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如法律专业人员或者法律专业大三以上学生。

2.是热心人。因为你做了斑竹就要为那些需要法律知识的民众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3.是法律知识普及者。我们将自己学到的、知道的法律知识通过一个个案例,告诉给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起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告诉那些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我们不希望利用法律漏洞而侵犯别人。

申请担任斑竹可以通过三种方式:

一、个人累计发帖30帖以上,然后提出申请;
二、参与联盟论坛的联盟网站站长;
三、各站长确实了解并推荐的人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解除斑竹职务:
一、如果其工作不能令人满意,受到会员投诉三次以上的;
二、连续三周在所主持的栏目发帖或者回帖少于5篇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7 16:19:48编辑过]

 

很严格的条件哦
希望网站能够尽快找到优秀\称职的版主.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规则还是应该有的嘛,这样才方便管理嘛
所以我支持啦,再说斑竹的发贴量是直接评价标准嘛
我认为这样的标准也不是太苛刻啊
我支持!~~~~~~~~~~~~~~~~~
 

赞成制定规则,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可以在网站首页醒目地位连接论坛,并接受沈永锋律师的邀请担任浙江房地产版主,敬请回复.谢谢.
 

久候张律师了。正好这会儿广东的王律师也加入了。让我们共同努力。
 

好想当斑竹啊~
我会努力的!!
 

现在的斑竹好象暂时还没有空缺吧,反正最近好象也有几次改版了,问问站长好了!~
 

还要斑竹吗?
桂江海,南昌大学法学院014班
浙江法律咨询网吴旭华律师推荐的浙江和江西的执行秘书候选
 

看看版主的条件,只要符合条件,马上会实现愿望。
沈永锋 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浩律师事务所1998年-2008年) 十年诚信品牌  法律服务专家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18号现代交通商务大厦2406室 
电话:51098192
http://www.88lawyer.com
 

你们可以先回复一下法律咨询,让大家看看你们的水平,水到渠成,如果的确可以胜任的后,我可以 推荐。
沈永锋 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浩律师事务所1998年-2008年) 十年诚信品牌  法律服务专家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18号现代交通商务大厦2406室 
电话:51098192
http://www.88lawyer.com
 

预订席位!
可在聚网论坛及www.hbcsblawyer.com上查看本人资料。
 

期待您加入。
 

我符合条件
 

请继续努力!
 

是吗?那我现在还是读大二啊,我是法律专业,我很想,那能行吗?
 

那好啊!
 

:
  我是农村的,原有两处房屋,其中一处是集体房买的,由于建房子,要拆掉,请问可否卖掉,或转给我爷爷什么的
房屋拆了,但那房屋的证还在,这里还是我的吗,还可以从新建房吗?
                            ----  hewy@xinhuanet.com
 

本帖不接受咨询。咨询请去相关咨询中心。
 

当斑竹有什么好处吗?是自我实现、满足?有一定的权力?还是有一些收入?我想可能是仅仅有一个做事的机会吧。但我热心公益,我倒是想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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