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担任版主?(章程之二)
欢迎各位法律人积极参与本论坛建设,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请担任版主。
版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法律志愿者。愿意无偿提供法律知识咨询,因此应当拥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如法律专业人员或者法律专业大三以上学生。
2.是热心人。因为你做了斑竹就要为那些需要法律知识的民众提供法律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
3.是法律知识普及者。我们将自己学到的、知道的法律知识通过一个个案例,告诉给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起到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告诉那些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是我们不希望利用法律漏洞而侵犯别人。
申请担任斑竹可以通过三种方式:
一、个人累计发帖30帖以上,然后提出申请;
二、参与联盟论坛的联盟网站站长;
三、各站长确实了解并推荐的人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解除斑竹职务:
一、如果其工作不能令人满意,受到会员投诉三次以上的;
二、连续三周在所主持的栏目发帖或者回帖少于5篇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7 16:19:4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