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企业法务合作发展计划讨论
企业法务是在市场经济新形式下发展起来的职业,与执业律师不同,可以说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的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或者法务经理、主管与法务工作者,并不是单纯的法律工作者,是企业经营管理者与法律工作者的复合型人才。
国家人事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就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与中级职称(经济师)挂钩。并且每年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持证执业。而司法部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公司律师制度的试点.....尽管非议多多,但是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制度将并轨是大势所趋。
本人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从业人员,希望将本社区办成企业法律工作者的园地。并且酝酿成立“企业法务联盟”,将在新的一年(2004年)尝试进行以下的活动:
1.成为沟通全国各地企业法务从业人员彼此之间了解与交流的场所;
2.收集整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信息,帮助企业法务和有志从事企业法律工作者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资格。
3.编辑整理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专案并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与法务汇集编辑成《企业法律工作手册》提供给需要的企业法律工作者,作为工作的指引文件。
4.集合各地企业法务人员的资源,对于一些企业经常遇到的跨地区合同债务追索、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各类案件进行集中,与本社区的“律师联盟”形成业务对接,借助各地法务、律师的当地关系与资源,解决实际的诉讼与非诉业务问题。
5.其他(请大家补充完整)
目前,本人将邀请几位法务、律师举行会议,商讨2004年合作方案(不一定就是我所设想的)抛砖引玉,大家谈谈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29 13:39:1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