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高手:营业执照登记名称跟店面门头所使用商标的名称不相符,违法吗

求助法律高手:营业执照登记名称跟店面门头所使用商标的名称不相符,违法吗
情况描述:
  连锁店的名称在当地工商局已经注册,于是使用了其他名称作为营业执照的登记名称,但是该名称跟连锁店的商标名称不相符,于是工商局视为无照经营,请问该处理是否合法,该情况该怎样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多少,请高手指点,最好有法律的条文。
详细情况:
  我是惠州的,我于今年八月加盟了珠海的“露丝茶坊”的休闲小吃连锁店,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惠州工商局说“露丝茶坊”已经在下面一个龙门县的地方登记使用,于是我申请登记了“侨富茶坊”的名称,但是门头商标(商标等同于招牌吗)使用的仍然是“露丝茶坊”,但是近日工商局上门检查居然说我无照经营。。希望高手补充细致的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