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负多少责任
大家好!我是一家公司副经理,负责产品,公司规定从财务借款必须是经理一级借,一次出差采购,我把从财务上借的货款又借给采购员,采购员给我写了借条,一直也是这样操作,我们又和另外一同事一起3人出差,因采购把钱放在柜台又离身一会,并没让我们看管,大意了,在市场上货款被小偷盗掉,1万7千多,按法律有无这类规定,一般这种情况公司会怎样解决,是让我们全额赔,还是赔一部分,我做为经理,又一起出差,要负多少责任?要陪款应承担百分之多少。谢谢!!如果公司要我们全赔,我无法承受,我手上的借条还有没有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