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黑的法院天津市河西区法院 天津没有上过班的下岗工人搞成贪污犯
邹宇飞是天津河西区及庄子房管站职工,十几年来下岗在家。在1999年单位开始住房分房改革,邹宇飞认为作为下岗职工受到不公对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于是强行住入一套空房。单位十几年来也未阻止,没想却埋下了隐患。
在今年天津河西检察院突然以涉嫌贪污罪对邹宇飞进行拘禁指控。晴天霹雳!不明就里打听后才知道,原来在2007年9月该房屋被分配给天津市政府的一名司机白某人,其却因邹宇飞不能入住。邹宇飞在2007年将该房屋出租一年获得8800元人民币,司机白某人知道后找到天津河西检察院白科长举报此事,于是出现了以上一幕。
2008年5月20日提起公诉,天津河西法院于11月20日才判决,判决书称:邹宇飞是下岗留编职工,下岗留编职工也是该单位正式职工,正式职工就有清理空房的职责,有这个职责就一定参加了清理空房的工作,那么私占的房屋就是清理空房所得,出租所得就是公款。所以判定以贪污罪论处,判刑一年,当庭收押。
呜呼!法律被解释成如此,被玩弄到如此。天理何在、法律的公平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