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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求助

劳动法求助

因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而根据合同中的条款三:合同期限至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时终止.现在三百万的销售额早已经达到,辞职时,工厂同意辞职,但不结算工资,合同也不撤消.现在出来后所接的业务,其现在不仅不结算提成,而且还返过来说我在旷工.

  遇到这样的工厂老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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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你单位老板是违法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讨要工资、提成,并经济补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视为出具正式法律意见!
深圳刘律师,执业证号:19020711005854,法学硕士,电子邮件jcsdartmy@126.com,电话1342891494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15楼1510,传真0755-82931848,QQ:182297640,欢迎咨询。
 

回复:劳动法求助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目前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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