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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叶某03年6月支付首付款购房,房屋产权人为叶某之女叶小姐,叶某与朱某当时合作做生意,叶某联络业务/货源/厂家,朱某(法人代表)的公司负责盖章,走款,开票等公司行为,并参与投资。

07年4月叶某离世,被揭露欠巨额债务(债权人包括个人及企业各类)接近千万元,朱某起诉叶之妻/女/子以现有财产抵偿债务欠款,主要为产权人为叶小姐的房屋。

请问此种起诉是否成立?叶某的债务人是否有权向叶某之女叶小姐追讨债务、索取房产?

谢谢!
 

回复:房屋纠纷

1、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是可以的,但继承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继承遗产,且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债义务。

2、另一个特殊的情况是,叶某为女儿付款购房,如果因此导致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撤销此种赠与。这要看具体证据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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