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请懂法律的朋友指点。。!
2007年12月份我在村里租了一个铺面,房主是同村的远房亲戚,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房子共3层,有一个给房主出入的独立通道,我租的是一层的两间铺面, 当时提出签定一份合同,房主说没必要,多是自己人, 我要是经营的好,可以一直租给我, 于是我把2间铺面装修了一翻就开始营业了(房子因几年无人居住比较破旧,装修费用花了1万元左右)。
2008年3月份房主外地的生意歇业,全家回老家居住,他们住2楼3楼,出入有通道,我继续在一楼做生意。7月份房主提出终止租赁归还铺面,理由是他们回家了没事做,铺面自己要做生意。因为当初没签订合同,吃亏也只能忍了,现在正找新铺面准备搬迁。
我的问题是:1。 “当时提出签定一份合同,房主说没必要,多是自己人, 我要是经营的好,可以一直租给我, ” 这算不算口头协议, 口头协议有无法律约束力
2。装修费用花了1万块钱房主有没有责任归还给我,如果有 可以归还多少
请懂法律的朋友指点下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