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帐的问题,请高手指点一二~~~
一家公司欠我货款十五万元,本应在今年元月份到期全部给付,在二、三、四月分批几次总计还给我了五万还欠十万。从五月起他们就一直说什么时间给结果到时又不给至到现在。我是问题是:一、我找到他们家里后赖在他们家里不走,他们还款后我就走,这种做法有哪些后果;二、如果通过法院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注:当时送货时是口头约定送货及收款方式,没有合同);三、另外现在他们哪间工厂已租给别人在生产,我的起的对象怎么定!四、不通过法律找外面的收帐公司去收可不可行~~~~~希望高人支招,我是法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