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办法可以讨回不该缴纳的仲裁处理费?

本人有一位朋友于2007年12月份与用人单位深圳荣华隆家具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劳资纠纷,在仲裁阶段遭收取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共计4080元,有票据为证。仲裁裁决采信深圳荣华隆家具有限公司伪造的考勤记录报表,使得我朋友百分之七十左右仲裁请求或标的败诉并承担仲裁费。但没有任何人出示实际支出仲裁费用发票。
请问:有何办法可以讨回不该缴纳的仲裁处理费?(附仲裁裁决书及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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