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的问题!
甲是某乡镇预制板厂老板,于06年购一辆改装拖拉机用于预制板运输.该车没有任何手续.乙与甲是朋友关系,机动车驾照已两年未进行年检审查.
一次乙受甲所托(无酬),为其运输预制板,车上载有随车搬运的三位预制厂职工.在某一下坡路段,乙发现刹车失灵,车辆行速很快,并在当时,迎面驶来一中巴客车,乙当时就对车上三位职工说:大家快跳车,车子刹车失灵!当即就自己跳下了车.但车上的乘客发觉车子行速较快,都不敢跳.在乙跳车后,车子撞向了右边的山崖,造成1死两伤.
本案中的乙应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其的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无过失犯罪或者其所说的话是否可以做为减刑依据.还是应当认定其玩忽职守,该加重处罚???
请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