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特种设备安装(锅炉)经济纠纷
我司是一家特种设备安装公司,受某锅炉厂A的委托为某化工厂B安装了一台锅炉,B直接与A签订了合同,我司与A签订了合同,因此B与我司没有合同关系。现在锅炉已经安装完成,但是由于锅炉厂A破产,它所欠我司的费用无法支付;而化工厂B也借口锅炉厂A破产拒不支付安装费用,并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我司在30天内将技术资料交给化工厂B。《特种设备安装条例》的确有明文规定30日内移交资料,但是化工厂B恶意拖欠安装费用,未免太过分了?!听说如果要打官司我司也很可能败诉,请教各位兄台,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