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袭警案属于政治事件,应按政治事件处理

关注司法



就现有网络资讯来看,上海袭警案嫌犯杨佳如果不能被确定为患有精神病,那么,他袭击上海闸北警局就是故意的。而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警员都在上班之时,公然进行的。



嫌犯杨佳正常吗?精神没问题就应该是个正常的人。正常?为什么要一个人单刀独闯有那么多警察和枪支的闸北警局去杀人呢?难道他就不怕达不到杀人目的反而被警察枪杀吗?……,除非他不是以杀人为目的。就像他说的那样,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要给你一个说法。显然他单刀独闯闸北警局是有充分思想准备的。不论是杀人,还是被杀,就是为了讨个说法,一个在他看来比生命都重要的说法!相关案件事实也证实了,他为讨说法已经与闸北警局进行了长达九个多月的沟通。直到现在,仍没有消息称闸北警局给过他什么明确具体的说法,相反,竟有消息称上海闸北警局多次派人到北京对嫌犯杨佳(一个尚未违法乱纪的讨说法的人)进行“说服教育”的案情。



由此可见,杨佳的袭警行为不是普通的刑事杀人行为,也不是普通的因民事纠纷产生的报复行为,而是因为作为国家机关的闸北警局在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与他发生的矛盾被激化,导致的针对政权机关的极端暴力行为。杨佳用以卵击石,置生死于度外的方式,针对闸北警局这个国家机关(政权组织)实施的极端暴力行为的特征,完全符合一般政治斗争的行为特征。因此,我认为此案应该按政治事件处理。如简单地按普通杀人案件那样,依据刑法第232条即,属于我国刑法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犯罪,来追究嫌犯杨佳的刑事责任,既不完全符合本案实际,也没有公正地对待嫌犯杨佳。



众所周知,古今中外,无一例外地把反对政府或反对统治者的行为和战争均视为政治斗争或政治事件。



欢迎网友提出不同意见,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