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归还失物,请拿三百元钱,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敲诈???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本人乘坐出租车,在下车时将手机遗忘在车上。之后很快通过本机号码联系上司机,司机却说要拿回手机,请拿三百元钱,并定好地方让我去拿。请问司机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敲诈???
随即,我报了110,在说明情况后,希望辖区派出所出警帮助,但当时接警的警官说,司机拾到失物,要求一定的补偿是合理

,不算敲诈。只说让我自己喝和司机讨价还价,减少钱数,便挂机了。请问,派出所这样的行为算是不作为吗??
最后,我只能到指定地点,按司机的要求付 了300元,才拿回手机。
我在网上搜索过类似的情况,说是涉嫌敲诈,故我想请教论坛里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