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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零售)经营范围

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零售)经营范围

有一家从事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拟增加分销(批发零售)经营范围,该公司没有分公司(零售商铺).请问:能否在其现有的注册地(工业用地)核准其从事零售非自产产品?从事零售一定要有固定商铺吗?商务部要求设店铺必须是商业用地.
 

回复: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零售)经营范围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具体因为涉及到外商的范围,一般外商和香港、澳门的允许范围不同;涉及到销售的产品,对于汽车、报纸、农药、化肥等比照外商投资目录有限制的产品允许程度和开放时间各有不同;涉及到经营的规模,对于投资总额、店面数量、面积等的规定又各有不同;所以无法一概而论,且是否允许要经商务部审批。
固定商铺是必要条件。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马建荣 律师 电话:13818092847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396弄9号兆丰大厦12-D  邮编:200042  e-mail:lawyermajianrong@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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