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于的股东股权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曾借了一笔钱给我一个朋友(有借条),当时他正在某房地产公司任总经理.后因病去世,去世后找其配偶及亲属均表示承认这笔借款但是没有承诺还款期限,现在钱已到期他们也不肯重新写借条,正准备向法院起诉,在此咨询:
1.其公司股份已赠于形式交了他女儿,那么诉讼主体是否就是他女儿?已满18
2.根据了解,他原来公司的股份是董事长已赠于形式给他的,实际并没有出资,但是验资报告上明确写有他出资的金额,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上都有他的名字,跟公司高层谈了后表示如果开始分红的话肯定按照章程上的比例分红,但是法院要执行的话不可能按照上面的金额来执行,请问这样合不合法?
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