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侵占还是盗窃?
某乙违反银行实名制用某甲的身份证存款后,自己持有银行卡和密码,身份证归还给甲。后存款到期后取出所有本金及利息,又用该银行卡将数万元本金转存定期。甲得知此事后,便告知其朋友丙,丙因做生意急需钱提出向甲借该款,并告诉甲用身份证挂失并重新办卡及重设密码,甲在丙的再三要求下,照此重新办理了卡及设置密码,甲取部分款自用,丙取走绝大部分款。后乙去银行取钱,发现款已被他人取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于抓获前已归还绝大部分款给乙。本案定性存在以下三个意见:1、一般的民事纠纷;2、侵占;3、盗窃。那么该案究竟应该如何定性,请大家讨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