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办厂引纠纷

有一合伙人承诺出资200万元参与我们办厂.我便花了20多万元把厂办起来.共有6人合伙.除我和承诺出资人

还有4人入伙.其它4人承诺出资10万元参与经营.可这一切都只是口次承诺,没有立书面的东西.到开始运

作的时候,200万元还没到位.我无法将厂办下去.也不想继续进行经营.因为其它5位合伙人的钱都没有到

位.要我赊老百姓的棉花卖出后再付货款,我没有同意,也我没有参与后来的经营.其它5位,有4位出了2万

元,按赊账的方式将厂经营了下去.我一人就花了20多万元办的厂.却让他们在从中很轻松的获益.我该如何

维护我自己的权利呢?对于收益该如何划分了.若是不分我利润我该如何维权?我是不是该告某人诈骗呢?从一

开始他都没有出一分钱.还在里面经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