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类高手帮帮我!!!!!
我是交通局工作人员,工作7年了,06年告诉我没编属待编人员.可有一次机会要我们通过考试竞编,我那时正好是产假期.刚生完宝宝满月,可他们要我参加考试,我怎么能考好呢...我每天睡都睡不好.我考败了,请问这种考试能视为有效吗?我这算不算是产假期间从事劳动?
如今我在欣运集团上班,说是托管.因为局里占有30%的股份.欣运集团要求我拿出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与他企业签定劳务合同.我怎么会和他们签呢?我不是和交通局签吗?我想过了.要是交通局不和我签.我只有申请劳动仲载!不知道这样对吗?我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补充一条:在考试之前.所有待编人员都被转到欣运集团上班,也就是2006年和集团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我正是怀孕期.交通局现在不和我们签合同了.说是那时候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了.请问一下.因这样一个合同会能使还是孕期的我与交通局七年的人事关系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