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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外籍如何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

[求助]外籍如何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

A有一家内资小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A占有股份97%,B占有股份3%。公司是内资股份私营企业。C是加拿大人,是A的儿子。

现在A想把公司股权的25%转让给C (公司不增资扩股,C可以象征性的出资)。如何办理?

我网上问了下是下面的流程:

首先对原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且出具净资产审计报告
然后由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证协议等等
收集齐以上更多资料后报上海市外资委审批,然后同意后会取得批复和批准证书
在取得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将转让款汇入原公司的外币帐号内
并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工商局是根据验资报告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但也有说,私营企业股份转让不用资产评估报告和净资产审计报告,还有股本是付给A个人的不是公司帐户。

我晕了,请帮忙啊。。
 

如下意见供参考:


1、A和C之间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


2、A、B、C之间签订的合资合同、章程、以及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董事委派书、董事会成员及签名样式、C的资金证明、C的身份证明等等


3、商务局审查合营合同、章程等。(请注意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产业政策)


4、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局办理公司登记,办理外汇、海关、税务等登记


5、因为是股权转让,所以股权转让款,即C的款项支付给A,而不是支付给合营公司。


注意:A股权转让所得(如果有),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我主要是2个问题需要确认,因为我咨询了一圈得到的答案是不同的:

1)在不增加注册资本的前提下,境内居民A转让自己拥有的私营企业股份给外籍人士C,需不需要对原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且出具净资产审计报告。

2)和1)有关系,A是否可以把他的25%的股份(假定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人民币)以外象征性的100美元卖给C。

请斑竹帮忙回答,多谢了。
 

不好意思看了本站http://www.lawyerbridge.com/LAW/200711/2516540572375.html的回答后我对上述问题已经有答案,

1)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修订) http://www.lawyerbridge.com/LAW/20068/1122163742183.html,的14条规定,“第十四条 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 

2)象征性的100美元是不行的。转让合同里一定要体现实际金额。


现在我的问题是:

1)虽然股权转让合同里写的是正常合理的金额,但A和C是父子关系,C的购买股份的钱是应该付给A个人的,A实际不收C的钱行不行?

2)在工商局登记时(或在其他环节)是否要出示A收到C钱款的证明?(公司在上海)

3)理论上A收了C在股份转让合同里写的转让金额,A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的规定,有一个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需要向有关机关提供作为过汇依据的,所以所谓不收只能是过汇后通过再次转交的方式来返还,而且需要提醒一点的是,A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直接作为这家小公司的股东而把股权转让给C的,目前在法律上存在障碍,因为新成立的公司将是中外合资企业,但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必须是公司或企业,不允许是个人。当然无论如何转让,只要转让款高于原投资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如需顺利转让并降低成本的,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对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正。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马建荣 律师 电话:13818092847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396弄9号兆丰大厦12-D  邮编:200042  e-mail:lawyermajianrong@yahoo.com.cn
 

多谢楼上的回答。

关于“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直接作为这家小公司的股东而把股权转让给C的,目前在法律上存在障碍,因为新成立的公司将是中外合资企业,但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必须是公司或企业,不允许是个人”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修订) 第57条 规定:第五十七条 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难道这句话操作起来有问题吗????
 

回复:[求助]外籍如何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

商务部的文件其实是突破了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故所谓法律上的障碍是指需要进行专门的审批。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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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求助]外籍如何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



引用:
原帖由 马建荣 于 2007-12-9 13:125 发表
商务部的文件其实是突破了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故所谓法律上的障碍是指需要进行专门的审批。



那个部门来审批?是不是外经委和外资并购一起审批的?多谢。
 

回复:[求助]外籍如何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

请马律师回答最后这个问题,多谢。。
 

回复:[求助]外籍如何获得内资公司的股权?

确实,由外经委在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时一并审查通过。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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