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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公司股转让问题

求助----公司股转让问题

请指教


      你好,我是公司的法务,现在我们的公司亏损几百万元,大股东及他的家人借款入公司几百万元,现在公司无能力偿还借款.股东之间合作出现问题,现在大股东想取得该公司的全部股权.请问大股东应该怎样才能取得而不需支付金钱.

 

最好的办法是协商一致,由大股东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
能为朋友帮忙,是我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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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j3691829为您真诚服务!
 

增资扩股和股权收购同时操作,可以最低限度降低成本

 

谢谢各位!

协商?亏本的情况下收购各股东的股权要给钱吗?

 

公司亏损与股东负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亏损确实影响到股东的股权价值,但不代表收购股权可以不支付对价,当然所谓协商也只是笼统的说法,需要结合公司原有的章程以及各股东现有的情况综合判断后才能制定相应可行的策略。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马建荣 律师 电话:13818092847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396弄9号兆丰大厦12-D  邮编:200042  e-mail:lawyermajianrong@yahoo.com.cn
 

明白了,谢谢马律师[em04]
 

请问: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收购股权起不是很笨的做法。债权人怎样才能不付钱而接管公司呢?如果公司破产债权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公司名称及商誉为吗?[em04]
 

确实,如果公司已经资不抵债那么收购相当于用正资产买了负资产,但所谓的壳资源的意义在于如果该公司有特殊资质或者投资者看中该公司有长远发展的潜力的,或许也会用暂时“不合算”的价格来收购,当然如果被收购股东急于退出愿意接受0收购方案的,法律也不禁止,但一般来说该做法对被收购股东没有实际的意义。如果公司破产了,须履行破产清算程序,并直接导致公司的注销,其结果相当于自然人的死亡,该名称在法定期限内将不得被使用,至于商誉问题本属于抽象概念,无法在法律上判断。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马建荣 律师 电话:13818092847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396弄9号兆丰大厦12-D  邮编:200042  e-mail:lawyermajianrong@yahoo.com.cn
 

你所说的问题,我曾经也听说过。后来我在中国大案网(http://www.sh803.com)上找到了答案。中国大案网(http://www.sh803.com)有个在线咨询栏目,网站律师回答问题较全面,而且该网站还有许多精彩案例,你不妨登录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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