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之死,如何处理后事
我想咨询以下法律问题,谢谢!
一、事情发生过程
来自吉林农村18岁女孩朱小芳找到了一份北京商务会馆美容师的工作,一年后的一天晚11点左右。商务会馆的保安王某(男)把小芳从宿舍约出。王某开公司巡逻用电瓶车带小芳在公司院内兜风时,路拐弯处小芳从车上摔下,王某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件发生时王某和小芳均已下班。
求助原因
1、目前小芳家已报案,王某的案件已递交到检查院,没有反馈消息。
2、女孩父母为农民,为救治花了几万元钱的费用,能否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王某应赔偿的经济数额大概有多少?王某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保安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3、在北京这样的案件请律师大概需多少钱?下一步,小芳的父母该怎么办?
请尽快回答,有急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2 19:59:3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