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的问题

请教律师,我公司是湖北的一家外资企业.其中一个股东是在上海注册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本月汇入投资款150万美元,但被中间银行扣除了15美元的手续费(不是股东的开户行扣走的).会计师事务所按150万美元全额验资,同时在附注中说明扣除了15美元手续费.但工商局认为要补足15美元.我们了解到很多企业都有类似情况,工商局都认可了,而且股东是投资性的公司,汇投资款也需要办理手续很复杂,所以想请教律师,有没有相关法规可以说明15美元手续费做为本公司的财务费用,用150万美元全额作为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