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里该不该做广告?

法院作广告,影响权威---转自律行天下www.lawyerfield.com-全球最大中文律师数据库

  2007年4月的一天我到上海市某基层法院旁听案件,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旁听案件,但进入该法院大厅的感觉还是让我有些奇怪,如果不是我在进门之前确认自己看到了门口的牌子上写着某某法院及站在那里的法警,我一定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电梯旁边的墙上挂着那种很让人“亲切”的广告电视,嘈杂的声音、变换的画面,不时闪现我们熟悉的各种广告;进入电梯,内部的装饰亦是凸显商家的细心与周到,电脑、化妆品等的广告应有尽有。

  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具有明显的逐利性,而法院是权威与公平的象征。广告作进法院,表面上看是商家逐利行为的表现,其实质是法院的一种逐利行为。法院的大厅、电梯之所以成为商家广告的载体,毋庸置疑法院从中取得了相当的报酬。这种行为必将影响法院的权威性。

  个人认为法院的权威分为硬件权威与软件权威。所谓硬件权威即指法院通过硬件的建设来增加权威性,如法院建筑、装潢的风格;法庭布局、色彩选用;国徽等具有国家权力象征物品的悬挂。软件权威主要是指法官等工作人员素质及裁判的公平正义。
  对于法院的硬件权威,这种带有强烈逐利性的商业行为的介入明显不妥。相信大部分社会公众对法院的应然理解是严肃与庄重的,因为这里是国家权力的代表。而广告作为一种商业手段,出现于代表国家权力的机构内部,似乎不是那么和谐。因为商业手段追求的是利益而非公平正义。广告作进法院不仅影响法院的硬件权威,同时亦影响法院的软件权威。软件权威应该是法院权威的核心,社会公众对法院权威的认同主要取决于对软件权威的认同。广告作进法院,折射出的法院的逐利性,其实质是法官的逐利性。这无疑将影响社会公众对法官的信赖,进而影响其对整个司法制度的信赖。

  如今,广告作为一种商业手段,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广告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亦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的重要性对市场经济不言而喻。而广告作进法院,影响了法院的权威,这反过来也将影响法制对市场经济的保障。从这个角度讲商家也不应该把广告作进法院。但对于广告的传播者及个体商家而言,他们追求的是自我利益,宏观上的问题并不能成为阻止他们这种逐利行为的障碍。因此只有作为当事者之一的法院,拒绝广告的进入,以维护法院的权威。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关,理应在公众中树立权威,任何影响法院权威的行为都应该被排除于法院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