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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个有关事业单位成立下属公司的问题,需要您的帮助
我所在单位是一个独立法人的二级事业单位,上级直属于于一个独立法人的一级事业单位,再上级直属于国家民用航空总局。我所在单位地址在北京。
问题是这样的,我所在的单位想成立一个下属企业,企业法人想由现在单位的领导担任。那么在相关法律政策下,是否允许这样做?具体得法律政策出处在哪里?
期待您的答复!如果我说的哪里还不够详细,请您指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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