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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定为‘追加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被定为‘追加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十年前,我卷入一宗经济纠纷案中,当时由于不懂法就糊里糊涂地被判了要拿出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当时我哪来这么多钱,于是这事就是一直拖着,直到前两天突然法院给我来信说:


    1.由于我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按法律上规定,我要提供的赔偿金额已达14万。


    2.追加我妻子为被执行人,于是将某一银行,她账户下的10万多元钱全部划走。


    3.不足的4万要我另行补足。


我想请问:


  1。我当时没钱,不能算是我故意回避这个赔偿,我不晓得这个“拒绝执行判决”与“无力执行判决”怎么界定。


  2。他是按什么规定,可以将赔偿金额几乎长了3倍。


  3。他有无权力将我妻子账户上的钱全都划走,这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吗?毕竟那些钱不是我个人挣的。


  3。如果以上都是合法的,那我现在没这4万元钱,怎么办才不致于出现这次这样的情况。


谢谢!

 

你什么时候结婚的 

 

我们夫妻结婚已二十多年。

 

回复:被定为‘追加被执行人’,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明确这部分钱为你老婆的钱,可作为婚姻存续期共同财产执行,你没有钱不等于你家里没钱
你欠债不还,拿法律当儿戏,5万元十年变成14万是加倍罚息的结果 有法律规定 除非你跑到月球
除非你离婚,弄个小破房,沿街乞讨或者靠救济为生,一分财产都没有,那法院就没办法了,但是家破了,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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