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执行与村民代表三分之二的关系

我院有起执行案件,申请人包某(申请人是本村人.)与甲村因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经我院调解达成协议,解除原有承包合同,并由甲村返还承包费及利息.同时诉讼中我院将甲村另一块林地予以扣押.因甲村未履行义务,包某因此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村村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甲村将上述扣押林地承包给申请人包某以抵偿欠款.申请人依据法院下达的裁定办理了林权证.后因甲村村民反对,致包某无法经营,理由是该和解协议未经村民代表三分之二的同意.请问各位,我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考虑该协议必须经村民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如果不同意,法院就不能执行.
      请给予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