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师互助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招募互助专员的启示
全国律师互助中心(www.lawyerhelp.cn)是依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关于律师同业互助的基本准则要求而设立的,以促进律师同业互助为宗旨的服务平台。全国律师互助中心努力追求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之间在事务办理中实现财力、人力、时间等资源上的调剂与整合,从而提高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全国律师互助中心跨机构、跨区域地委托其他从业人员(互助专员)代为办理程序性法律事务。如代为调查及取证;代为领取或送交资料文书;代为立案、撤诉;代为办理交/退费手续;陪同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整案助理等。现本中心面向全国招募互助专员。
一、条件要求
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证的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可以向本中心提出申请,经本中心审核后成为互助专员。
二、互助专员的权利、义务
接受全国律师互助中心的指派,尽责完成互助事项,获取相应报酬。
三、名额限制
原则上每个区/县招募2-3名互助专员。
四、申请途径
登陆“全国律师互助中心”网站(www.lawyerhelp.cn),注册“互助专员”会员,完善会员资料。
本中心将依据会员资料的提供情况,优先核准申请在先的会员。未获核准的会员,将自动进入后备会员库。
另,本中心招聘5-10名专/兼职资料管理员,该职位在互助专员中产生,注册互助专员后,在会员中心的“我要投诉建议”里提出申请。
详情请登陆“全国律师互助中心”网站www.lawyerhelp.cn
全国律师互助中心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