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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牵扯到政府的案件就都不受理了呢???

为什么牵扯到政府的案件就都不受理了呢???

看了我撒上传的文件相信大家就能知道现在我厂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了~今天我也在我们当地询问了律师,,说象我们这中情况当地的什么劳动部门\社保办和律师事务所都不会受理!  给我们的答复还是那两个字-----信访! 


可是我厂的代表去了县信访办,他不但不理你的跟甚至把你关起来,见次状况,我们逼于无耐,去了省信访办,去了以后根本就见不着相关的工作人员,甚至连个文件都上交不到相关的领导~~更让人气愤的是,某些人竟然放话说不管我们信访多少次都是一样的结果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摆明了是某些部门餐刻板意隐瞒 某些部门的违法违规的行为!!!


现在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跟本就不知道该用哪条途径信访了,又不知道在我们信访的同时他们又会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威逼,隐瞒~


请问哪位能告诉我到底要用什么方法才能达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宁乡县企业改制呼吁公平正义,

呼吁上级监查,呼吁社会同情,呼吁法律援助

我们是湖南宁乡县磷肥厂的干职工,我厂在县政府的统一思想指导下,1998年作为“不为”企业停产关闭。企业瘫痪,职工下岗,2001年7月底破产终结,2006年10月被拍卖,同年11月主管局企业改制工作组进厂进行“以置换职工企业身份,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为主的改制工作,这本来无可非议,但工作组进厂以来,违法违规的言语和行为极大的伤害了职工感情,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利益。

我厂企业职工在1992年通过厂务会研究,职代会表决认定企业公房用当时的计分标准确定住房条件与房价,对住公房职工采取“以息代租”长期拥有居住权,事实上从1992年确定后居住至今已达15年之久,其居住条件也已大有改观,现在厂里拍卖搬迁腾退拆除,我们也同意,但应依照国务院305号令、省府157号令和国办发[2004]46号文件规定,应当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应当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应当申请行政裁决,或按合同法处理。可是上述法定程序都不执行,住房职工个个茫然不知,而工作组以权当法,凭嘴说算就算,仅给双职工过度性安置费850元,搬运费300元就了事,群众说:这一点钱还不够搬迁费,现无房职工数十户也不考虑何处去,现在既无房又无钱,找工作组理论,工作组立即打电话叫来公安干警要抓人,采取吓、压、逼、抓等手段威胁就范。职工要求依法办事,工作组就说:我们是县政府派来的,我们说了算,谁跟我们对抗就是跟县政府对抗,就要把谁抓起来,不搬迁就强制搬迁,什么待遇也不给,看谁敢跟我们对着干。我们没想到中央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的讲话还回响在耳边,我县企业改制就可背道而驰,温总理讲:坚决纠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招远在修近,逼祸在除怨”。可是我县企业改制并不是这样顺人心、达民意而是级力打压职工利益,增加对抗情绪,掀起更大民怨。退休职工城镇医保国家、省、市早有政策,可我县就是拒不执行,擅自采取“一刀切”的土政策,退休干职工多次找县政府理论,常务副县长就命令公安干警全力抓捕数人关押,完全丧失人身自由。职工反映我厂具体情况,有关部门认为我厂改制成本资金充足,可按长沙市下达企业改制文件精神,提取一定资金缴医保中心,先解决我厂退休职工医保事宜,但工作组宁肯摞走我厂改制成本资金数百万元也不解决医保,职工讲“一刀切”的医保土政策原在人民日报批驳要不得,可工作组说我们执行县政府政策,就3000元跟你们了难,铁定了。

1984年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提出:1983年前参加工作的固定工养老金缴到2011年,合同制工的养老金至少也要缴到改制截止日2007年4月底:一是与固定工差四、五年,基本能平衡,二是此段时间内并未置换身;,三是在厂租赁三年时间内,租赁老板和职工个人缴了养老保;四是下岗期间政府在下岗生活费中扣缴了养老保险,可是,工作组没有按具体情况具体办理的原则而处理这个严肃的问题,意见相当大;有关政策规定住公房职工搬迁享受安置费的权益、未住公房职工有享受住房工龄补偿的权益、企业职工内退工资欠发,职工认为原本应享受,现在企业拍卖有充足的资金,理应处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可是工作组均置之不理,既不研究也不答复,更谈不上落实。

更不可思议的是:对于职工反映的具体利益问题,工作组不少成员认为有理由不可厚非。迫于职工呼声压力,向主管局、县改制办反映,经主管企改副县级领导主持的会议进行了调研,并统一思想,统一口气召开了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组全体人员会议公布八个职工利益处理意见。可是事隔两天,又否决了数条,出尔反尔,蓄意克扣打压职工利益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完全没有信任度,他们就连职工身份置换工龄补偿金和工伤一次性补助金都全额打压或克扣,是可忍孰不可忍。

工作组进入我厂改制后,厂留守处也是留而不守,企业上百万元的设备和物资被盗,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上,要求派人监守,要求上级彻查,可就是无人理睬,向主管局、县改制办、县信访局、县政府汇报反而被说成是群众无理取闹,群众捏造事实。明摆的事实怎么就成了捏造呢?

工作组进厂已4个月,七天一小宴,半月一大宴,群众意见很大,有人直接向工作组组长进言:你们这样搞要不得,影响很坏,组长一笑了之;群众提出意见多了,就把知内情、敢直言的职工安排进入工作组发工资、笼络人心;为了压打群众利益,就拉拢厂留守人员,共同出主意,拿对策,承诺给留守人员有功者提公务员、每人给数万元人民币奖励;并对政策了解水平高,敢于站出来理论的职工许诺,后期可考虑你个人利益问题的解决,目前你不要站出来说;近几年厂留守帐目不清,疑点突出,事情没有不透风的墙,群众略知一二,意见相当大,职工向县委、政府工作组提出报告,请求对磷肥厂2003年——改制阶段的我厂财务进行清查审计,工业局主要领导讲:要清帐也不是你们职工份上的事,摊不到你们;企业改制清不得帐,清帐就破不得产,破不得产就改不得制。

职工要求厂里改制依照中央、省、市下发的改制文件落实职工权益,他们就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医生开药处方还要对症下药,不能适应所有病症,中央省市下发的文件政策,不服本土,磷肥厂改制,政策只能用宁乡县政府2000年制定的政策,职工利益补偿金额也只能按当年县政府文件补偿。职工讲:现在是2007年了,应根据多年来物价飞涨,工资上涨因素的具体情况而定。工作组铁定地说:我们不考虑任何因素,不可能有任何改变。

够了,由于篇幅已经够长了,要讲的不公平正义的事太多了。中央、省、市下发关于企业改制文件都明确要求:企业改制应提高操作透明度,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两会期间,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指示:群众利益无小事、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够好……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仍未能根本解决。省委书记张春贤呼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委副书记吴克雄最近指出:改革改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一定要慎之又慎,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中央省、市领导说得多贴心,多感动。可是我县企业改制为什么就不能按中央省、市精神落实?为什么采取非正常手段打压职工利益?为什么不能公开厂务?为什么上百万元被盗物资案不查而是热忱要成立专案组撤查个别职工有气打烂一块玻璃、一张门的个案?为什么动辄动用公安干警送传讯通知、抓人、关人?为什么改制企业职工没有说话的自由、民意丧尽?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可以提上100个!可是回答这些为什么的问题是难以完善的,解决这样的问题是痛苦的,思索这样的问题是尴尬的,追究这样的问题是无奈的,联想这样的问题是悲愤的。

当今我国已步入法制社会,一切社会活动都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政府讲法律大于天,可是,我厂改制是权利大于法,有了权利就可以无法无天,是可孰不可忍,职工是无能的,更是无助的。我们呼吁上级政府监查,呼吁改制公平正义,呼吁社会同情,呼吁法律援助!

                                           

  宁乡县磷肥厂全体职工

                                              2007年3月31日

 

我的邮箱是:a313432563@126.com希望得到专业人事的帮助!!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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