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视频审判 预防司法腐败 促进司法公正
采用视频审判 预防司法腐败 促进司法公正
采用视频手段进行案件审判的优点为:
(一)可进行低成本的异地审判,可以防止同一地的法官和律师形成司法腐败共同体.
由于通过视频手段审判案件,主审法官可随机抽取,由与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都没有过于紧密联系的法院和法官来担任,就排除了相关干扰.例如:如果重庆法院受理了一个上海当事人为原告,重庆当事人为被告的案件,双方代理人一方为上海律师,另一方为重庆律师,重庆律师可能因为地域和其他关系,通过各种手段(例如打招呼,托人情,行贿)干扰重庆法院审判.如果通过视频手段,他们的案件就可以通过北京相同级别的法院来审判,北京法院因为同各方当事人都没有过于紧密的联系,更不可能收受任何一方的贿赂.因此北京法院的法官就可以完全排除干扰,秉公办案.这样做,可以杜绝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二)有利于提高法官的职业修养和业务素质.
因为承担视频异地审判任务的法官,其一言一行全部都通过网络传送到案件受理地法庭,如果因为自身的素质低下而违反实体和程序规定造成错案的,当时就会暴露,所以,担任审判任务的法官必然会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