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这个『竞业禁止』有效吗?
某人在离开公司时,公司要其签一个誓约书,如下,请问,这里面的"竞业禁止"有法律效力吗?此人就此向公司要求一定的补偿金额,但是没有得到领导同意,是在此极不情愿的情况下所签,公司有不签就不给离开公司之意!请教各位了,谢谢!
离职誓约书
本人姓名:______,原系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员工,因__________原因于____年__月__日离职。
鉴于本人在A公司工作期间接触了较多的商业秘密,并获取了相应报酬。为了顺利解除与A公司的聘用关系,保障A公司与本人个人的正当权益,在此离职之际,本人同意做出如下保证:
1、 不带走载有A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凡记录A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如被发现,本人愿意赔偿在A公司就职期间参与项目之销售额总和的50%,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本人、A公司及A公司客户、其他第三方或个人之经济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2、未经A公司同意,不向A公司内外任何没有知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泄露属于A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有/专用技术、商业秘密或重要的信息资料。如被发现,本人愿意赔偿在A公司就职期间参与项目之销售额总和的50%。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本人、A公司及A公司客户、其他第三方或个人之经济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经济赔偿责任。
3、 不为自己或他人从事或经营与A公司直接竞争的产品,不使用所持有或知悉的A公司的机密信息,包括本人的发明或著作而依技术劳动合同属于A公司所有的各种知识产权。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在研究、生产、销售或者维护与A公司经营的产品同类,或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企事业单位中工作,且不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上述企事业单位工作。如有任何违约行为,本人愿意赔偿在A公司就职期间参与项目之销售额总和的50%,且对因此而引起的A公司或A公司客户提出的索赔或诉讼,本人均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直至保密协议所述的三年保密义务期满为止。
4、 任何时候不侵犯A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A公司的声誉,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A公司名誉的言论,不利用A公司所有的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
5、 在离职后仍继续保守在A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A公司或虽属于第三方但A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与在A公司任职时同样的保密义务。
6、 本誓约书所指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受雇期间创作开发、收集、或因职务关系而取得或知悉的公司(含关系企业)及其员工以外的人员所不知或经公司注明或标示机密、限阅或其他同义字的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制作上的秘密信息。为方便了解,列举具有机密性质的信息如下:发现、构想(IDEA)、概念(CONCEPT)、各发展阶段的软件原始码、目的码、构图(DRAWINGS)、产品规格(SPECIFICATION)、流程图(FLOW CHARTS)、研究(RESEARCH)、发展(DEVELOPMENT)、制程(PROCESS)、流程(PROCEDURE)、特殊制作或制作方法、软件(SOFTWARE)、专门技术(KNOW-HOW)或其他文件资料、品质控制制度或相关资料、行销技巧与资料(MARKETING TECHNIQUES AND MARTERIALS)、行销与发展计划(MARKETINANDDEVELOPMENT PLAN)、客户名单及关于客户、价格或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技术方案、,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本誓约书所指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我将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赔偿因此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离职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离职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