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转帖]天底下竟有这种律师
律师是以从事法律服务为谋生手段的工作。对于法律咨询应当属于律师的业务范围。不知本贴主为吴律师交钱了没有。如果没有付费哪就两说着了,即吴律师可以接待也可以不接待。而贴中说吴律师也接待了,让他直接与对方协商,不行的话再去仲裁。这也没有错啊!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至于贴主想委托吴律师办案,吴说什么“我是大律师的,谁接你这种小活的,单子太小,要找就去找别人吧。”这句话就有点离谱了。正常情况下律师是不会说“我是大律师,不接你的小活的。”律师接案件是不在大小的,关键是看你能出个什么价钱!你想请北京政法大的教授律师,给人家三千两千的人家能来吗?你能给他三万五万或八万的看他来不来。再说律师又不是110警察,他不愿意接案难道违反道德和法律吗?律师也不是出租车司机,不能存在违规拒载乘客的问题!
至于贴主后面说的话就充分暴露出其人渣品牌的嘴脸了,向人家律师求教,问了半天,人家答复了还骂人家。这实在是十足的人渣。
最后这位人渣牌的贴主也没说明白他的纠纷是怎么办理的。吴律师不接他的案子,是不是又有别人接待他了?是不是有雷锋牌律师免费帮他打官司了?免费帮他讨回了公道?同时,又赠送了他牙刷,帮他把臭气熏天的嘴刷干净……
看到这不仅让我明白了些问题,也许这就是这种人在企业为什么被开除的原因了。就这个道德素质的人渣怎么能遵守企业的管理规章?怎么能服从企业管理?这种人渣不把他开除,不让他下岗,你说还对得起社会上的善良人们吗?!
这一事件又暴露出社会对律师职业认知的问题:
律师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除外),律师与经济领域中第三产业人员一样,也可以归类为服务业人员。只不过律师提供的是比较好听的“法律服务”,是玩脑子,靠耍嘴皮吃饭的。律师与普通劳动者一样,是要靠这种服务收费来养家糊口的。律师事务所的房租费、行政事业费也是要靠律师们来交租金来维持的。律师再有社会责任感,再主持社会公正,再同情社会弱者……如果他收不上来费的时候,他也会饿死的!说到底律师也是食人间烟火的。
有时,在办公室为当事人解答完法律咨询,当事人满意地起身欲走。我说:“我们所里规定需要交法律咨询50元。”对方马上脸拉下老长,说:“问几句话还收钱!!还这么贵。”我只能说:“你要是有就交,没有就不交。”对这种人我是不愿意再费口舌说明律师收费的规定的。这也分情况,对于那种一眼就看出困难异常的人我是不会收费的,即使他提出付费我也不会收。同时我还会尽量认真地为其答疑解惑。对于司法局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参加公益性普法活动,我们律师也不会因不收费而敷衍了事的,我们会非常认真地完成这些公益性工作。
当然,以上所遇到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的。对于这些人我们也不必放到心上。希望社会人们彼此都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尊重!多一分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