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sh - 2008-10-10 10:17:37
今年28岁的刘某,是山东省某县农民。2003年春天,刘某与本镇青年李某自由恋爱。李某高中毕业后,一直在临沂打工。乏味的打工生活使李某迷恋上了上网。2003年5月1日,刘某幸福地穿上了婚纱,和李某登记结婚,秋天又喜得一子。可好景不长,结婚生子的喜悦根本没有冲淡李某的网瘾。2004年1月,身为人父的李某,因沉迷于上网聊天,不但对妻子和儿子不管不问,甚至连班(打工)都不上,还开始网恋。夫妻双方感情也因此不断恶化。2004年冬天,李某竟然不辞而别,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
将近4年时间,刘某苦苦的等待和联系都石沉大海。终于忍无可忍的刘某,在报纸上看到快律网的消息后,也希望能够找一名律师摆脱这份痛苦。她拨通了400-700-5650,向客服人员叙述了事情的经过。不到十分钟,山东当地的程律师就与刘某取得了联系。程律师相信,通过法律途径,这位遭到抛弃命运的女子会有一个新的生活。
今年3月,法庭就此案做出判决,被告李某因网恋遗弃妻子和儿子,失踪三年无音信,原告刘某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于支持。判决刘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儿子随刘某生活,被告李某每年给付原告刘某子女抚养费1000元。
刘某已经不再为这次痛苦的婚姻所拖累,她像快律网表示了感谢,将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