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guanxiao - 2008-9-19 15:53:37
5、 曲程:其间,从2006年7月至2008年4月,除以上“违法公告”、“发文改志愿”、“拖拒不为”外,为进一步阻止发展消灭我校,市教育局还先后策划及引发了这些举世罕见的不正常事件:
1) 师生跳楼——不仅屡次避见,还将去局的师生于下班后关锁楼上,因炎热、
饥饿及心烦,几酿多人跳楼(“华西都市报”曾有报道);
2) 阳光热线——在“热线”上乱言、拒接、事后反悔而不为等;
3) “内奸”作乱——唆使坏人来校应聘、工作捣乱、出卖信息及偷走秘件、
报交乱为、庭上抓“错”为据等;
4) 封堵媒体——多次拒绝采访、采后不报、全省禁报(采)、上京诓堵(如“焦
点访谈”、“民主与法制”等);
5) 上瞒下拒——以各方式手段上报假况、下堵压拒拖、专对我校人员封门禁
入(政府)等;
6) 联合封杀——多次串通有关部门人员统一口径、拉帮派、(以“政府”名义)
私联共封等;
7) 几次失职——几类引资方式都“行不通”、多次使外商合同延期乃至逾期失
效等;
8) 司法不公——有意行政不作为而叫我校“打官司”、多次对判决“未来先知”、
法官庭上打人、随意认证、不顾事实、拒不受理、多案(行政6案)枉判、庭政“配套”等;
9) 听证过场——用当事人作调查人、有证不认、听证无据、“听”前已“决”
等;
10) 评估风波——提前评估、“群龙压阵”、不顾申请、专家未签却“评”等;
11) 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取证不对口、违序骗拘、强加罪名、执法无据、剥夺权利(中止)、屡入胁诱等;
12)“说明”侵权——查无实据、非法“说明”、据此列罪、漠视合同法规等;
13)屡不作为——官腔搪塞、有法不依、欺骗失信、超时不书复等;
14) 撤师离生——扰乱考场、欺骗学生、在车站及入户阻止学生再续读我校、胁诱教师不在我校继续任教等;
15) 施压于人——硬要地主逼走我校、不再续签租址合同、片面以书面为据忽视校址存在实场等;
16) 电话窃听——对校、宅及手机非法窃听等;
17)入户胁诱——派各员入师员各家威胁利诱、拆离学校及欲“策反”或“收
买”等;
18)破坏上京——唆人私偷文件、有意拖时及不报名单、扰乱我校凑资、随意违约“纪要”、有意激怒外商、恶意拒收费款、违时拒不上京、再演“狼来了”导致续约不成合同失效及巨额赞助泡汤等;
19)调核无果——多次派员上京被外商拒见而妄言“外商虚假”、不去查实已提供的址讯等而胡诬“合同捡的”等;
20) “三无”判吊——联合以“9条罪名”宣布“吊销”(与“三无”不一致?)、制造“三无”并强加之我校头上、断“因”看“果”、违反“同一性标准”原则、12年 学校岂是“三无”等;
21)外商抗议——过程中外商曾多次来函咎责等;
22)“专用媒体”——教育局三次单方私使“乐山晚报”在未采访我校及经我校同意,在连记者都不认识情况下作失真、片面的倾向性报道(听证→一判→2判)等。
6、惨况:顺国策合民意谋职教发展受投资商看好的学校竟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势下被乱权者强行“吊销”,一心全力为公益事业做社会功德善事有能力品誉正德干教育的人们竟在“阳光行政”明举中被逼得重债(200多万)难支生计无着倾家荡产!在长期艰窘中挣扎的我们天地不应走投无路临近绝境,而滥用职权以权乱法任意乱作为和不作为的人却仍得意忘形逍遥法外趾高气扬——这是一幅多么不正常不和谐的凄状景象!
又从08年4月18日至6月末,我们的事仍无人照管,我们被重债和每日的“讨口”式生活折磨得筋疲力尽、死去活来,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们对社会应有的作为及人才人能的正常有效发挥,本地仍在封堵和压制我们的言行(我校的东西本地网络一律封杀),我们同时历经着天灾和人祸的沉重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