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橙 - 2008-9-16 9:54:29
各位律师好:
我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买了一套75.5平米赠送同等面积阁楼的一套商品房(价值32万)。在7月份的时候房屋还未完全建完,但是开放商带领我们去看了别栋同样户型的房屋,房屋的阁楼上面是没有钢筋水泥墙和大梁的。视野也非常的开阔。我们决定购买签订了临时的合同。(当时开发商已经跟我们说他们的房屋预售证正在办理中,只能签订临时的合同,等证件齐全后在重新签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在9月15日那天房屋已经封顶,我们去看,才发现,一切与他们描述的并不相符。阁楼的墙面全是钢筋水泥浇灌,而且还有两个连1.6米个头的人路过都要低头的大横梁,窗户比别人同等户型的要矮小40公分。根本没法装修入住。事情出现后马上跟开发商联系。开发的的解决方案是:不能退房只能调房。但是调房我考虑,就在9月15日房地产出公告说从15日后该小区的房屋每平米涨价100-200元。如果我们换房会很吃亏。现在是心力交瘁。请各位律师帮我支支招。小妹跪谢各位了~!
孙建武律师 - 2008-9-27 9:23:51
你说说的涉及到合同的变更问题,对标的物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可以标的物不符合约定不接收房屋,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