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lei1977 - 2008-8-14 0:27:51
律师及各位网友你们好:
我现在有件很伤心的事,这事困扰了我六年多,现在我的心情都无法用文字来表述!首先声明:我们的党是好党!党领导是好领导!只是下属的一小部分官员不负责任,不作为,以权谋私,用权力欺压弱势!现在我就把我的故事讲给大家听,请大家帮我出个主意,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我于1995年技校毕业与辽宁鞍山市劳动局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籍国工。工作分配在劳动局下属部门“宾馆餐厅”。1997 年因单位效益不好,将餐厅租给外部人员,我们内部职工放假!在我们放假期间,单位五位领导开会,把包括我在内的十多名人员除名了,但没有人通知过我或我的家人。
从单位放假到2003年初,我和母亲多次去单位询问交养老保险金的事,也找过电台记者帮我咨询,得到的回答都是单位放假,所有人员养老保险金都没交!但从来没有人说过我被除名了!
2003年1月我母亲给我单位打电话时得知有部分人员养老保险金补交了,就去我单位帮我补交保险金,单位的领导在找了当年的资料后,才告诉我母亲,我已于1997年9月8日被单位除名了!理由是单位改制,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可岁数小的职工除名!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如五雷轰顶,我是堂堂正正国家在职职工,怎能说除名,就除名。
我查找关于劳动法的书籍。劳动法明文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将职工除名,三十日之内不通知本人的,都视为无效!”而劳动局将我除名,从未有通知过我,事过五年后,当我得知此事,也没有哪位领导正式跟我谈。我不明白,我单位领导怎么可以无视劳动法的规定,没有任何理由,随意可将职工除名。
从知道我被除名那日起,我和母亲就走上了遥遥无期的上访之路!在经过无数次打击与无望之后,劳动仲裁处终于在2004年2月17日接收了我的仲裁材料,(劳动仲裁处是鞍山市劳动局所设)。
2005年3月14日仅劳动仲裁处的处长一人给我仲裁,在场其他四人:我,我母亲,我单位的两位领导。我阐述了事情经过和上访理由之后,单位两位领导当场表示我说的都是事实,也承认了当时是没有人通知我被除名了。也诉说了当时将我们除名时的无奈。
2005年3月15日,我们去取仲裁结果,处长去楼上请示领导,回来后在电脑中几经修改,最后写到:“……2004年11月18日向本委提出申诉,……被诉人将申诉人按除名处理无须提前30日通知本人。”做出如下裁决:申诉人的请求事项,本委不予支持。仲裁费320元由申诉人负担。”
当我看到仲裁结果时,对仲裁书中几处违实之处感到气愤,更吃惊劳动局仲裁处的一名处长居然有胆量在书面文件上堂而皇之的弄虚作假。(这些我不想在这里细说)仅就“被诉人将申诉人按除名处理无须提前30日通知本人。”就足以说明鞍山市劳动局领导执法违法,不遵循国家劳动法办事,当时我拿出劳动法来质问劳动局处长“劳动法中哪条规定了可以三十天之内无须通知本人?”并指出仲裁书中不实之处时,他开始一声不吱到后来他小声的说了句“我也没办法”时。我真的体会到心拔凉拔凉的滋味!
2005年3月15日之后,我和母亲找过省市各相关部门,找过法律援助中心,找过律师,给鞍山市市长信箱写过信。最后得到的结果只是上级将信件打回劳动局,叫劳动局自己处理!而劳动局几位局长也是相互推委。
直至2007年,才有一位局长明白的和我说,和我一样情况的人有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如果我在外单位,也就判我胜诉了,但因为我是劳动局内部人员,所以有些事很难办!自已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如果不走正规途径,也许还能有商量。并提出了交易金额!说我们也许是最后一批能回单位的人了,叫我把握机会!我在放假期间被汽车撞伤,险些丟了性命,肇事司机没钱,我家倾其所有,将我救了过来。父亲单位多年不开资,又身患疾病,心脏放支架拉下4万多元外债,母亲每月几百元退休金维持家用,我家经济条件实在不好。叫我拿什么去打点这么多有关领导啊?
而现在,就因为我家经济条件不好,我知道的七个人都已经回到单位上班了,只有我还在继续上访,上访之路,前途一片迷茫!虽然我知道中国的官员,正直无私的占大部分,但是我深深的感到上告无门!
就在今天(2008年8月12日),我又一次找到劳动局一把局长。在谈话中,他说:你说除名后没人通知你,但你所在单位却说通知你了,我拿不准到底谁说的是真的!我说,如果有人说通知我了,可以叫他出一份书面材料上来,说明在什么时间、地点、还有哪些人在场等,我可以和他对质。局长说,这个也没法证实,必竟他们能有人证实通知我了,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也不会托这么久了~~~
真是无语!
我被放假并除名已经11年,从知道我被除名之日起,我和母亲已经踏平了鞍山市劳动局的门槛,6年的时间,历经三个局长,三次调查,至今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没见到一字回音。我一直没弄明白为什么一件调查的很清楚的事情要搞的如此复杂?为什么一个堂堂的局长竟敢公开要价,没钱就别想纠错;为什么人民的父母官不关系群众的衣食冷暖,甚至于生死而不顾?为什么鞍山市劳动局领导仲裁时竟敢执法违法,弄虚作假,并可以凌驾于劳动法之上做出违法拆决,而无人管。积纳我胸中的委屈、酸楚、愤怒向谁倾诉,谁能給我这个穷苦百姓一个公道,一个说法?真理在那里?公道在何方?所以,现在我请求大家,谁能帮帮我,哪怕帮我提供一个正当的上访路径,我在这都深表感激!
无泪
(我发誓:以上我所诉之事全部事实!并愿付法律责任!如果哪个领导或网友能帮我此事!深表感谢!如果省以上的领导能帮我将此事调查清楚,可以与鞍山市任何相关部门联系!因为,鞍山所有能上访的部门,都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