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wxf - 2008-8-11 14:08:12
各位专家:您好!
我父亲于99年贷款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他没有出任何本钱。只算是在外销售人员。但05年发现资金有问题,双方对账后,有47万之多,其承认是未经我父亲允许挪作他用。但其保证归还。07年六月打下一欠条。后由于其一直不归还这笔钱款。生意周转不灵。已欠外债达80万元。这些都由我父亲一个人承担,(对于一个人均只有700收入的小城镇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但要求他还钱,他一直不露面。还说无力偿还。我想通过法律解决此事。不知道这算是经济诈骗,还是单纯度民间借贷。法律会这么解决此类纠纷。能否判他有罪?
另外补充一点。他现在外地。他也不是我们本地人。
请求各位专家指导!
shx0829 - 2008-8-13 16:06:28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欠条要注意诉讼时效为两年.还有疑问可QQ联系1006612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