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ta - 2008-8-7 22:10:16
有一个表兄,29周岁,2008年1月9日在江苏太仓上班途中出了车祸,车是公司另一员工开的,自己方负车祸全责.严重脑部受损成了植物人,至目前所有的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目前欲转扬州老家继续康复治疗.现和公司达成协议,由公司支付各项赔偿188万元.伤者父母健在,小孩今年6周岁,妻子和其感情不好,但自出车祸以后也一直陪伴在伤者左右.现在如下问题:
1 ,188万元合理吗?伤者是总工程师,年薪约为8万元.
2 , 其妻要求分割188万元赔偿款,要求自己分得50万元,小孩38万元,父母方40万元,伤者60万元医疗费用,这个提法合理吗?如果伤者60万元医疗费用完以后怎么办?如果真的要分配,应当如何分法?
3 是否可以向开车的同公司员工提出赔偿?
4 如果现在其妻要求离婚,188万赔偿款如何分割?
wsj3691829 - 2008-8-9 22:02:05
1 ,188万元合理吗?伤者是总工程师,年薪约为8万元.最合理的是按月领取。
2 , 其妻要求分割188万元赔偿款,要求自己分得50万元,小孩38万元,父母方40万元,伤者60万元医疗费用,这个提法合理吗?不合理,不能分配。如果伤者60万元医疗费用完以后怎么办?如果真的要分配,应当如何分法?
3 是否可以向开车的同公司员工提出赔偿?可以。
4 如果现在其妻要求离婚,188万赔偿款如何分割? 是伤者的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